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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爱尔眼科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需另行商议,经确定后以相关主体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后续合作事项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生药业”)于2019年10月22日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爱尔眼科,股票代码:300015)是一家专业眼科连锁医疗机构,主要从事各类眼科疾病诊疗、手术服务与医学验光配镜,已在技术、服务、品牌、规模、人才、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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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竞争力。目前医疗网络已遍及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欧洲、美国、东南亚,初步奠定了全球发展的战略格局。
1、名称: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45928604G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长沙市芙蓉区长冲路99号隆平高科技园省科研成果转化中心一楼
5、法定代表人:陈邦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97,811,227元
7、成立日期:2003年1月24 日
8、经营范围: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眼科医疗技术的研究,远程医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眼科、内科、麻醉科、检验科、影视像科、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陈邦
10、公司与爱尔眼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双方通过建立密切、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提升双方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充分挖掘和发挥双方各自核心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业务联动发展,共同促进技术、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主要围绕眼科医疗领域、眼科投资领域、眼科药品研发领域、眼科药品推广领域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创造更大的合作商业价值,以期共同实现双方在眼科领域的战略愿景。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在眼科医疗服务领域形成深度合作,具体合作形式可由甲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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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2、双方将依托各自在技术、产品、产业资源上的优势,借助甲方的创新药开发经验,乙方的药物药效评价及临床开发经验,并结合乙方的医疗资源,共同探求新药开发机会,共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眼科创新药物。
3、甲乙双方可共同就甲方已开发的眼科药物进行临床评价和临床开发方面的合作,并可按照双方认可的估值对甲方在研眼科产品探讨合作投资事项。
4、乙方将甲方眼科产品列入乙方及乙方旗下医院的基本用药目录。双方同意就学术推广、患者教育等市场支持方面开展相应的合作。
5、双方同意相互为彼此的合作事项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共同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具体的合作事项以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
(三)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明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爱尔眼科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密切、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充分挖掘和发挥双方各自核心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业务联动发展,共同促进技术、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通过本次合作,实现双方未来在产品研发、产供合作方面创造更大的合作商业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需另行商议,经确定后以相关主体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二)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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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