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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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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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2日及2018年11月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00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38.4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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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3日至2018年12月17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公司证券部联系人:周雪莉、陈子敏邮政编码:523325联系电话:0769-86188130传真号码:0769-86188082电子邮箱:zqb@zspcl.com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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