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页 共 1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专人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6,648,672.10元向黄苏苹、欧俊华、刘凌梅、黄庆文收购其合计所持有的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12.222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逸舒制药的持股比例增加。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备注:《关于收购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