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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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3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众生药业股票代码0023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雪莉陈子敏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电话0769-861881300769-86188130
电子信箱zqb@zspcl.comzqb@zspcl.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93,758,887.96960,532,164.502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4,147,378.46247,539,870.541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66,937,594.41242,396,895.0110.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1,925,990.77178,126,253.95-54.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319.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0.30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8%7.02%0.1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877,319,797.924,856,094,847.29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834,711,341.673,707,128,584.223.4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93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绍日境内自然人27.10%220,700,000质押144,340,00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其他2.85%23,174,530
叶惠棠境内自然人2.80%22,785,327质押13,86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2.28%18,588,485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智臻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89%15,384,615
龙超峰境内自然人1.74%14,200,00010,650,000质押3,930,000
陈永红境内自然人1.66%13,500,00010,125,000质押8,650,000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启【2017】491号众生药业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46%11,905,041
李煜坚境内自然人1.40%11,400,000
黄仕斌境内自然人1.32%10,73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委托设立“西藏信托-智臻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除此之外,公司前1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8年,医药行业依然增速较缓。国家对于产业规范、产业提升的政策导向都让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此同时,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2030年要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其中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健康服务业总规模2020年达到8万亿,2030年达到16万亿元,健康服务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医药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快速变革的市场环境,公司继续围绕“十三五”战略规划立足于公司已有的优势,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能力,夯实医药主业,适度拓展医疗服务,在医药领域深耕发展。

1、核心业务稳健成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375.89万元,同比增长24.28%,其中中成药实现销售收入69,175.51万元,同比增长16.86%;化学药实现营业收入33,426.54万元,同比增长28.89%。

(1)营销顺势改造,稳步推进业绩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适应医药环境变化和政策调整,通过推行“营销中心公司化,推广组织专业化平台化、业务结构多元化、营销网络下沉化”等四项原则和措施,继续深化营销管理改革,推动公司营销工作良性、快速发展。绩效优化工具运用成熟,绩效管理内容完整清晰,新增绩效优化部运作顺畅,管理效益明显。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继续优化营销组织机构,各营销板块发展方向明确、经营策略清晰。已构建完善的前台五大销售体系(处方药事业部、品牌事业部、代理事业部、仿制药推广事业部和基层医疗事业部)和后台三大支持体系(市场支持体系、后勤支持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并向子公司推行,进一步提升了各公司的营销管理水平。

②通过专业化和平台化子公司改造,进一步释放了团队的活力,提高了市场响应和决策

速度,激发了营销人员的工作热情,公司内部的产品资源得到进一步的挖掘,推动业绩提升。参股成立的以眼科销售为专业化方向的常州远景眼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声势浩大的“春耕行动”,促进眼科产品销售增长。通过引入公司内部竞争性获得产品资源的良性竞争机制,公司羧甲司坦口服溶液增长较快。通过重新定位和进一步的市场挖掘,公司的硫糖铝口服混悬液增长不俗。开展脑栓通胶囊大样本的临床登记研究,推进毒损脑络理论的成果转化和获得进一步的循证证据。

③在分级诊疗及医药分开等医改政策的引导下,营销加大了对于县域医疗市场的覆盖能力和院外零售连锁的布局力量,进一步完善发展公司零售推广体系,丰富营销业态,夯实业绩产出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零售药店超过10000家。

在“全产品、全渠道、全终端”的经营策略下,公司激活部分独家、类独家产品上市且进展良好,核心产品继续保持增长;在两票制的推动下,商务事业部进一步完善了现有渠道管理体系,在提高渠道服务能力的同时,提高了渠道服务标准。公司与优质商业公司联合,在非优势领域的零售连锁及第三终端持续发力,使公司的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公司通过慢病管理与糖网筛查项目,继续加大与国内大型连锁药店深度合作,扩大公司在零售领域的覆盖规模及市场份额。

(2)研发创新突破,引领公司未来公司致力于建立多模式良性循环的研发生态体系,构建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并重的研发模式。

公司创新药研继续在稳步推进,10个创新药项目中已获临床批件的创新药项目均在不同的临床试验进程中,目前进展符合预期。报告期内,公司两个创新药项目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获得《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分别是治疗肝癌、胃癌等恶性肿瘤一类创新药ZSP1241原料及片和预防和治疗甲型流感及人禽流感的一类创新药ZSP1273原料及片,目前公司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治疗肝癌、胃癌等恶性肿瘤一类创新药ZSP1241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目前公司6个创新药已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其中5个获批临床,均在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公司的创新研发进展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的ZSP1602项目化合物核心专利继获得加拿大、以色列授权后新获得新西兰授权。公司创新产品申请国际专利,是为创新产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公司产品的全球布局提前规划做好相应的市场保护。公司与四川大学合作共建NASH药效评价平台,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药效评价模型,并开始联合给药的探索性研究,助力NASH产品的创新研发。公司在NASH和肿瘤方面的小分子化学创新药产品布局,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2个纳米制剂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及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该两个产品未来可以与公司布局的分子靶向药物、肿瘤免疫药物联合用药,共同夯实公司在肿瘤领域的产品线布局,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积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抓住一致性评价的发展机会,获得市场先机和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围绕战略并考虑未来疾病谱变化,重点在核心治疗领域投入研发。报告期内有多项研究成果:

药品批件
序号研发类别名称治疗领域进展申请人
1创新药ZSP1241片抗肿瘤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众生药业
2创新药ZSP1273原料及片预防和治疗甲型流感及人禽流感已获得注册受理号众生药业
3改良型新药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抗肿瘤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众生药业
4改良型新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抗肿瘤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众生药业
5仿制药牛磺酸滴眼液白内障已获生产批件众生药业
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
1PCT专利“QUINOLINE DERIVATIVES AS SMO INHIBITORS”724691(新西兰授权)众生药业

专利技术的获得、一类创新药研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公司创新药开发已有突破性进展,创新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2、协同业务增长迅速报告期内,公司医药贸易实现销售收入20,834.20万元,同比增长65.44%,医药贸易业务增长较快。众生医贸通过充分发挥公司在中药产业链上的布局优势和既有资源,积极拓展下游工业客户,公司中药 材和中药饮片的客户质量有所提升,并锁定一批稳定、资质较好的下游合作伙伴。通过整合公司的眼科医疗资源,公司眼科耗材和医疗器械类业务发展迅速,眼科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并初显成效。贸易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的协同版块,已初步达成公司战略设计目标,有力支持核心业务版块的拓展。

3、战略业务稳健推进(1)内生、外延结合,夯实医药制造主业

2017年10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新三板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80.5260%股权事项。公司按新三板交易规则已开始逸舒制药第三批次股份收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逸舒制药23.64%股份,逸舒制药在报告期内尚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发挥眼科优势,适度介入眼科医疗服务随着疾病谱变化、潜在需求释放、消费升级等环境因素的演变,眼科医疗服务市场容量将会持续高速扩增,预测至2020年,中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约为1,510亿元,复合增速为14.1%,其中民营眼科医院规模达到305亿元,占比为20.2%。而中国眼病患者并未获得充分的医疗服务,眼科医疗服务供给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结构性不均衡,县域医疗市场远未得到满足,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医疗资源浪费和缺医少药的现象并存,凸显了结构性市场机会。

2017年6月,公司全资收购湛江奥理德视光学中心有限公司,增加湛江奥理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及中山奥理德眼科医院,奥理德视光学从2017年6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1月,公司控股收购宣城市眼科医院有限公司80%股权,宣城眼科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从2017年1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眼科医疗服务实现营业收入为3,905.80万元。4、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多项荣誉,公司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南药业、先强药业的复方血栓通胶囊、众生丸、复方血栓通片、明目地黄胶囊、固肾合剂、复方血栓通软胶囊、醋酸泼尼松片、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头孢克肟分散片、盐酸甲氯芬酯胶囊、注射用盐酸甲氯芬酯、盐酸利托君片、盐酸利托君注射液、非诺贝特胶囊Ⅱ等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南药业公示为“连续二十八年(1990-2017)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先强药业公示为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南药业经审核验收继续获评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公司入选《2018中国化药研发实力排行榜》和《2018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排行榜》,分别位列中国化药研发实力排行榜第十四位以及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排行榜第二十四位,公司研发能力位居国内医药企业第一梯队;控股子公司益康中药主打产品“滇益康”当归 荣获“云南名牌”称号并获得曲靖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公司连续七年入选中国制药工业百强;连续八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评价;获得东莞市2017年度税收突出贡献奖。

5、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798.86万元,同比增长25.01%,其中中成药实现营业收入69,175.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8.23%;化学药实现营业收入33,426.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14%;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销售7,020.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91%;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526.4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44%;眼科医疗器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44.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99%;眼科医疗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05.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29%。

广东省内实现营业收入56,015.43万元,同比增长34.64%,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7.15%。广东省外实现营业收入62,783.42万元,同比增长17.5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2.85%,公司业务拓展稳步推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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