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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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8-04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14,461,07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46,602,993.68 元,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4,461,0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8-046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32 张绍日 2 01*****629 龙超峰 3 01*****658 陈永红 4 08*****529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智臻 1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启【2017】491 号众生 5 08*****920  药业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8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咨询联系人:周雪莉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8-046咨询电话:0769-86188130传真电话:0769-86188082六、备查文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3、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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