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8)第 3674 号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药业”)截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止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众生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众生药业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编制,反映了众生药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众生药业 2017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此页无正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 2018 年 4 月 22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2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9,047,195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923,07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8.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20,737,217.5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262,770.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5803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1,253,770.42 元,其 中 :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投 入 519,756,770.41 元 , 本 年 度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171,497,000.01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0,057,854.32 元,与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本 金 余 额 人 民 币 288,008,999.99 元 的 差 异 金 额 为 人 民 币247,951,145.67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理财产品 264,000,000.00 元(尚未到期);(2)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到期收益 15,208,149.40 元;(3)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841,384.93 元;(4)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68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 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石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 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开立了三个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各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存款余额号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649667735688 募集资金专户 27,764,597.6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8114801014300086750 募集资金专户 371,681.18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 590000701200188 募集资金专户 11,864,995.7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4 54010154700003380 募集资金专户 55,233.42 分行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 550000701200388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6 320050190010006973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 西湖支行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 8114801015100103718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1,346.33 合计 40,057,854.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募集资金总额 97,926.28 17,149.70 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9,125.38 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达 可行 本年 变更项 截至期末 末投资 到预定 是否达 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度实 目(含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 部分变 金额(2) (%)(3) 状态日 效益 生重 效益 更) =(2)/(1) 期 大变 化承诺投资项目支付购买先强药业 否 60,000.00 60,000.00 12,699.70 38,099.10 63.50% - - 不适用 否股权二至四期价款1.1 类 小 分 子 化 学创新药的合作研发 否 20,000.00 20,000.00 4,450.00 13,100.00 65.50% - - 不适用 否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926.28 17,926.28 - 17,926.28 100.00% - -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7,926.28 97,926.28 17,149.70 69,125.38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97,926.28 97,926.28 17,149.70 69,125.38 - - - - - 1、支付购买先强药业股权二至四期价款。募投项目用于支付现金购买先强药业 97.69% 股权的第二至四期交易价款,本身不产生收益。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先强药业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扣减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29,120 万元。2015 至 2017 年,先强药业经审计扣减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为 29,122.07 万元,已完成其三年 业绩承诺。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2、1.1 类小分子化学创新药的合作研发项目。合作研发项目实施后短期内将不直接产生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经济效益,将取得各阶段性研发成果,预期会有部分项目取得临床批件,部分项目获授专利。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基于项目研发成果公司将在肿瘤、心脑血管、非酒精性脂肪肝炎、流感及老年性退行性病变原因(分具体项目) 等治疗领域打造新的产品线,创新药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项目产品成功上市或者项目阶段 性研发成果实施外部转让,将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 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壮大,抗风险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高,财务状况更趋稳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项目效益无 法单独计算。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31,249.40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况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249.4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完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原因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金用途及去向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报告期内,公司共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 34,400.00 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26,400.00 万元。其他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其他情况 注: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