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时间:

众生药业: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7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12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的通知,张绍日先生于2017年12月26日通过“西藏信托-智臻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委托设立的“西藏信托-智臻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投资者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方式:张绍日先生作为委托人参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西藏信托-智臻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本次增持的情况: 2017年12月26日,该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5,384,615股,占公司总股本1.89%,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2.62元/股。 二、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张绍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0,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 本次增持后,张绍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0,700,000 股,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5,384,615 股,张绍日先生与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6,084,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9%。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122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