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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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7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12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龙春华女士,副总经理李滔先生,监事丁衬欢女士、李素贤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进行了预披露。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龙春华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0,000 0.0614% 2 李滔  副总经理  300,000 0.0368% 3 丁衬欢  职工监事 16,000 0.0020% 4 李素贤 监事 8,000 0.0010% 合计 824,000 0.1012% 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123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龙春华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2.62  283,652  0.0348% 李滔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2.60  288,800  0.0355% 丁衬欢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2.65 16,000  0.0020% 李素贤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2.73 8,000  0.0010% 合计 596,452  0.0732%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 596,452 股,丁衬欢女士、李素贤女士已完成减持计划,李滔先生、龙春华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剩余尚未减持的股份将不再减持。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有数量(股)  持有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87,514  0.4773% 3,603,862 0.4425%龙春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1,879  0.1193% 688,227 0.08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15,635  0.3580% 2,915,635 0.3580%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0  0.1473% 911,200 0.1119% 李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  0.0368%  11,200 0.00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  0.1105% 900,000 0.1105% 合计持有股份 64,000 0.0079%  48,000 0.0059%丁衬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00 0.002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000 0.0059%  48,000 0.0059% 合计持有股份 32,000 0.0039%  24,000 0.0029%李素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00 0.001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00 0.0029%  24,000 0.0029% 注:本公告表格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123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范围内,减持行为未违反相关承诺。至本公告日,丁衬欢女士、李素贤女士已完成减持计划,李滔先生、龙春华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剩余尚未减持的股份将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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