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顾问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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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2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044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顾问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顾问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署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签署顾问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已经明确,公司布局深耕现有制药领域外,将积极拓展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领域,公司“十三五”期末将转型为健康产业集团。为推进公司“十三五”战略实施落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绍日先生于 2017 年 6 月 1 日签署《顾问聘用协议》,公司同意聘请张绍日先生担任公司的战略顾问,为公司“十三五”战略推进实施提供专业有价值的顾问服务。 (二)关联关系 张绍日先生持有公司 27.09%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张绍日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签署《顾问聘用协议》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玉冲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044定,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绍日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25271956********,持有公司 27.09%股权。 张绍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张玉冲为张绍日先生的女儿。除此之外,张绍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张绍日先生作为公司的战略顾问,为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交易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张绍日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五年,即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聘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如继续聘请,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续签顾问聘用协议。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战略顾问,相关顾问工作内容及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应甲方要求,就国家宏观政策研究、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意见或建议; 2、接受甲方委托,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经验,对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合资、投资、融资项目等的谈判以及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 3、接受甲方委托,就甲方的研发、营销、政府事务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费用支付 顾问费用: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为人民币 29,600.00 元/月(含税)。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044 公务费用:乙方因履行顾问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差旅费、电话费等,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实报实销。 奖励:如果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甲方承接项目并为甲方带来收益的,或乙方因出色完成顾问工作给甲方带来收益的,甲方可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奖励。 (四)协议变更及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均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已经明确,公司布局深耕现有制药领域外,将积极拓展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领域,公司“十三五”期末将转型为健康产业集团。为推进公司“十三五”战略实施落地,张绍日先生将站在更为宏观的层面,基于“健康中国 2030”规划目标,去寻找更多的产业机会并引领公司向健康医疗产业深度拓展。 张绍日先生作为上市公司的原管理团队成员,多年深耕医药行业,对行业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理解,为公司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及做出卓越贡献。公司本次与张绍日先生签署《顾问聘用协议》,聘请其为公司战略顾问,将充分发挥张绍日先生的行业影响力和深厚资源,助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及建议,为公司的战略规划、投融资、资源导入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除了与张绍日先生累计发生顾问费用和公务费用共计21.14 万元以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前述已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7-044董事长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审批确认。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条件公平、合理,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助于公司的战略推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顾问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绍日先生签署《顾问聘用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战略顾问,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为公司“十三五”战略推进实施提供专业有价值的顾问服务。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助于公司的战略推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顾问聘用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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