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ST日海: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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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9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240万股,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160,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5,066,970.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日到位。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

(一)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支出52,318.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318.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47.32万元。

(二)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0万元。

因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12,318.81万元,各项目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为人民币1,357.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专户存储金额(元)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07206700372489,882.672019年6月3日
2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781501880002043215.792019年6月3日
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免税大厦支行40000536291002748430(已销户)2019年6月5日
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4430664670130010329870(已销户)2019年6月5日
5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442501000029000019591,115,752.452019年6月3日
6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21122332521680000279,976.052019年6月4日
7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81103010128005277960(已销户)2019年6月5日
8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955088670487300010460,089.042019年6月9日
9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7815018800021104414,321.162019年6月9日
10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4425010000290000211211,781,907.422019年6月9日
11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21322670096170000131,640.202019年6月9日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的8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将一并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万元。因2023年存在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12,318.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发生变更。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

(四)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五)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公司下发《监管函》,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未将上述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4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6,064.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1,352.2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318.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1,352.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2.8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44,19039,076.503,615.779.25%2022年12月31日0不适用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42,25037,276.76011,694.7331.37%2022年12月31日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7,00037,000037,008.311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3,440113,353.26052,318.81--0--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123,440113,353.26052,318.81---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 1、受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在各地的运营中心建设、当地政企客户开发等重要工作被迫推迟,相应的募投项目实施也被迫顺延。 2、随着公司业务由传统通信设备及工程服务向物联网业务转型拓展,转型过程中公司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监狱等产品单品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投入较多资源,主要面对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提供利用AI物联网技术赋能服务,提升其治理、管理效率,但总体来看市场回报不及预期。2019-2020年度,公司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主要为to G,因国内经济情况影响,导致政府对智慧城市、智慧监狱、智慧社区、智慧场馆等应用的财政预算趋紧,对上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放缓,从而导致公司物联网工程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去年下滑,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存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大幅提高,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流出,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造成波动。 3、从稳健经营、降低风险、集中资源、提升效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自2021年开始调整经营思路,对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类业务不再重点投入,而该类物联网业务中均涉及到募投项目中的建设内容。公司将结合经营形势在适当时机对于募投项目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4、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61,352.29万元、其中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 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60,000 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3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公司下发《监管函》,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未将上述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4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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