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ST日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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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日海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40万股,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160,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5,066,970.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日到位。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

(一)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支出52,318.8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318.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32.77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318.81万元,各项目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47.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存储金额(元)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07206700372489,270.222019年6月3日
2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781501880002043215.792019年6月3日
3日海智能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40000536291002748430(已销户)2019年6月5日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免税大厦支行
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4430664670130010329870(已销户)2019年6月5日
5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442501000029000019591,110,386.192019年6月3日
6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21122332521680000279,875.072019年6月4日
7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81103010128005277960(已销户)2019年6月5日
8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955088670487300010460,013.912019年6月9日
9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7815018800021104414,303.252019年6月9日
10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4425010000290000211211,687,763.982019年6月9日
11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21322670096170000131,600.252019年6月9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318.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

(四)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日海智能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年审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9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保荐机构已经提醒上市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实施进度重新论证,并及时公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日海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保荐机构已提醒上市公司及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实施进度进行重新论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外,日海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6,064.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318.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44,19039,076.53,615.779.25%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42,25037,276.76011,694.7331.37%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7,00037,000037,008.31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3,440113,353.26052,318.81----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123,440113,353.26052,318.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 1、受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在各地的运营中心建设、当地政企客户开发等重要工作被迫推迟,相应的募投项目实施也被迫顺延。 2、随着公司业务由传统通信设备及工程服务向物联网业务转型拓展,转型过程中公司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监狱等产品单品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投入较多资源,主要面对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提供利用AI物联网技术赋能服务,提升其治理、管理效率,但总体来看市场回报不及预期。2019-2020年度,公司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主要为to G,因国内经济情况影响,导致政府对智慧城市、智慧监狱、智慧社区、智慧场馆等应用的财政预算趋紧,对上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放缓,从而导致公司物联网工程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去年下滑,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存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大幅提高,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流出,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造成波动。 3、从稳健经营、降低风险、集中资源、提升效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自2021年开始调整经营思路,对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类业务不再重点投入,而该类物联网业务中均涉及到募投项目中的建设内容。公司将结合经营形势在适当时机对于募投项目相关问题进行决
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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