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刘晓明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