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1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日海 | 股票代码 | 00231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日海通讯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玮 | 王东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17层 |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17层 | ||
传真 | 0755-26030222-3218 | 0755-26030222-3218 | ||
电话 | 0755-26919396 | 0755-26919396 | ||
电子信箱 | liwei2@sunseaaiot.com | wangdong@sunseaaiot.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度,在面临国内外经济下滑及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双重影响下,公司各业务板块及合作伙伴均受到巨大冲击与压力。面对这种特殊情况,公司依然保持各业务条线的基本稳定,保持了较大业务体量与行业地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88,021.72万元,较比上年同期下降3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12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4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075.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559.04万元。
1、无线通信模组:
无线通信模组是物联网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使得各类智能终端产品具备联网和信息传输的能力,是物联网终端智能设备的关键部件。所有物联网感知层终端产生的设备数据需要通过无线通信模块汇聚至网络层,进而通过云端管理平台对设备进行远程管控;同时经过数据分析,带来管理效率的提升。无线通信模组是组成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关键要素。
公司拥有完整的模组产品序列,全方位涵盖GNSS、2G、3G、LTE CAT1、LTE CAT4、LTE CAT6、LTE CAT12、5G和5G+V2X等多种通讯制式产品,上述产品广泛应用于网联汽车、移动支付、安防监控、无线网关、智慧工业、智慧生活等众多领域,为全球物联网终端设备提供无线通信模组解决方案。
2022年模组业务板块坚持扩大销售半径、聚焦大颗粒行业、聚焦大客户、重点投入和提升海外业务的销售策略,在支付、车载、表计、网通等大颗粒行业的头部大客户取得进一步的合作和突破。同时,2022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全球销售、服务网络包括增设了巴西工厂,加强市场投入及品牌建设,在北美、南美、西欧、亚太、澳洲等重点市场扩大布局,扩充当地技术服务和销售团队,完善销售队伍和技术支持人员结构,满足海外订单持续增长的需求。2022年在产品布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 ,提升并强化模组产品竞争力,在5G、LTE-A、LTE、CAT-1、GNSS、WIFI、BLE、NB、2G及车载、智能产品线全面布局和全球认证,满足全球客户的需求 。
除了模组业务外,公司以模组为核心,利用研发和规模优势,拉通上下游,拓展客户群,积极进行产业链和业务的延伸布局,多维度尝试进行了创新的合作方式。在ODM、软件定制化服务等方面都获得了标志性的突破,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增值服务,提升服务价值。
2、通信基础设备业务:
公司通信设备产品主要包含光配线产品、无线站点、数据中心、储能产品等展开生产与销售,在保持传统产品ODN产品室外柜产品、天馈附件、塔房销售的同时还一并布局扩宽数据中心、配电、智能机柜及微站电源电池等产品销售路径。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度在ICT基础设施领域,公司制定了“模块化、定制化和智能化”战略。公司在通信领域长期积累并洞察客户需求,持续研发投入,构筑产品竞争优势,聚焦包括结构、热管理、电源和电池等核心技术,形成了通信站点及站点能源解决方案、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和服务可以覆盖通信网络站点设备综合管理、中小型机房、数据中心建设和站点综合能源等通信场景,实现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和降低系统综合运营成本。在客户方面,公司深度挖掘电信运营商市场,拓展政企客户、行业客户及海外大客户的合作与商机。
2022年度设备业务板块国内市场保经营、促发展:①深挖电信运营商市场需求,不断稳定国内业务收入规模;②积极响应国家 “东数西算”、“数字中国”“新能源”“双碳目标”等战略,成立国内战略客户部,不断开发新行业市场,开通新的跑道,促进新产品新市场增长。2022年实现国内总收入同比增长31%,并与阿里、京东、百度、比亚迪、华为、烽火等达成深度合作。
2022年度国际环境错综复杂,设备业务板块深挖国际客户需求,积极配合客户在细分行业的市场推广,可移动应急产品和防爆产品都实现业务突破,为公司业务注入新的潜力增长点。在全球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公司海外业务继续聚焦大客户,某国际大客户业务连续3年实现20%的增长。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推出风光电混合能源方案,实现太阳能板批量发货,助力客户实现双碳目标。
3、通信工程服务业务:
公司通信工程服务业务致力于核心网、传送网、业务网、无线网、接入网、增值电信业务、电力、土建等专业领域,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及行业政企客户,全资子公司日海通服具备通信工程服务行业诸多专业顶级资质,可为客户提供咨询、勘察及设计、施工、维护、网络优化、系统集成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2022年,日海通服在运营商及行业政企客户市场持续深耕细作,整体合同签订额实现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特别是在中国移动市场上取得较大的业务突破。同时加强对新业务区域市场拓展,取得一定的成效,新增上海铁塔、云南联通、江西联通、贵州电信等业务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4,880,217,192.64 | 7,692,642,609.47 | 7,108,081,147.87 | -31.34% | 7,094,705,439.32 | 6,620,593,90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1,296,408.48 | 2,624,319,698.63 | 1,973,272,553.12 | -66.49% | 2,688,195,452.31 | 2,259,102,009.34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3,360,751,743.45 | 4,682,873,403.14 | 4,714,566,201.99 | -28.72% | 3,783,362,103.87 | 3,940,145,054.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5,590,356.48 | 22,294,409.05 | -162,829,398.52 | -683.39% | -546,635,841.18 | -759,869,84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55,661,702.52 | -28,011,762.15 | -218,615,957.12 | -474.37% | -627,308,431.17 | -840,542,439.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053,777.92 | 440,001,484.51 | 440,003,484.59 | 7.51% | -7,704,740.95 | -7,704,740.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41 | 0.06 | -0.43 | -693.02% | -1.59 | -2.21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41 | 0.06 | -0.43 | -693.02% | -1.59 | -2.44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83% | 0.83% | -7.48% | -1,194.52% | -22.83% | -36.67%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此会计政策变更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期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会计政策变更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2)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61,156,311.15 | 748,798,033.14 | 857,618,947.60 | 893,178,45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812,075.41 | -271,887,382.00 | -521,523,611.77 | -433,367,28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5,365,275.58 | -281,626,742.42 | -485,984,217.95 | -432,685,466.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168,012.70 | -117,624,462.40 | -120,010,657.23 | 753,856,910.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35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0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4% | 103,872,550 | 0 | 质押 | 103,872,550 | |||||||
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67% | 62,400,000 | 0 | |||||||||
北信瑞丰基金-浦发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4.44% | 16,618,722 | 0 | |||||||||
颜延庆 | 境内自然人 | 0.60% | 2,250,000 | 0 | |||||||||
吴智勇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698,082 | 0 | |||||||||
黄力志 | 境内自然人 | 0.39% | 1,450,000 | 0 | |||||||||
湛锦莲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380,000 | 0 | |||||||||
张邦建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349,900 | 0 | |||||||||
杨春梅 | 境内自然人 | 0.32% | 1,182,610 | 0 | |||||||||
曾友兰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177,3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信瑞丰基金-浦发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信托资管计划。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湛锦莲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1,380,000股无限售股票。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因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1381号)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8号),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9号),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4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因2021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