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ST日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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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2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公司已将上述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一、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转让完成以后,有助于公司剥离回款困难的资产,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的需求,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方案以及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方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刘晓明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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