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ST日海: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时间:

*ST日海: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2-04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日海物联持有的隆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嘉云网”)80%股权以对价人民币4,905万元转让给何黎明、刘顶锋和高振江。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隆嘉云网股权,隆嘉云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同时,在隆嘉云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2019年-2022年期间向隆嘉云网提供了共计2,700万元经营借款。截止2022年6月28日,隆嘉云网已偿还1,905万元,尚欠795万元。因股权转让完成后,隆嘉云网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隆嘉云网的795万元借款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隆嘉云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隆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04-15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与金融二路西北角创新大厦16层1607号M1-343位(西咸新区云端自贸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托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黎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信息咨询;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信工程、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防控制系统工程、钢结构工程、防雷工程、市政及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通信系统设备、通信终端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空调及制冷设备、电源设备、机柜、配电柜、机器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和维护;电子、通讯、电力系统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销售和维护;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建筑材料、办公家具的销售;发电机设备销售、租赁、服务及维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档案数字化加工。网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隆嘉云网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持股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
1日海物联80%0
2安吉鑫晨20%20%
3何黎明044%
4刘顶锋016%
5高振江020%

(三)隆嘉云网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82,474,655.38268,896,040.98
负债总额174,239,815.40158,913,959.81
所有者权益108,234,839.98109,982,081.17
项目2021年(经审计)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0,235,115.844,170,956.66
净利润-9,208,803.29-1,687,456.10

隆嘉云网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隆嘉云网原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隆嘉云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所持隆嘉云网80%股权被动形成。隆嘉云网将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分期支付给公司,并将于2023年6月20日前支付完毕。为确保隆嘉云网按还款计划还款,该笔借款每逾期1日,隆嘉云网应按欠款金额0.0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同时,公司还在协议中约定由何黎明以借款部分的55%、刘顶锋以借款部分的20%、高振江以借款部分的25%对隆嘉云网履行协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借款本金、违约金等)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隆嘉云网股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关注隆嘉云网的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隆嘉云网股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公司就此次财务资助事项与隆嘉云网签署相关协议并约定了还款计划,采取了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隆嘉云网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董事会审议日,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暨还款协议》。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