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ST日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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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6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公司已将上述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以业务需求为基础,对与九洲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企业之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尤其中小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刘晓明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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