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ST日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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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6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2-03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2021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变更原因:因与大华所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等审计需求情况,公司拟聘请天衡所担任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所进行了沟通,大华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无异议。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80人

2021年末从业人员

类别及数量

2021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注册会计师378人
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年报家数76家
年报收费总额7,204.50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金额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金额2021年末已提取执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天衡所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陆德忠,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0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将于2022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海澜之家、江苏国信、江苏舜天、江苏新能、宁波韵升、海锅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正凤,2016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将于2022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苏新能、晶华新材、新日股份、海锅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伟,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将于2022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或复核过宁波韵升、红宝丽、晶华新材、江苏国信、沙钢股份、江苏舜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2年度天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天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简繁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所为公司提供了1年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大华所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等审计需求情况,公司拟聘请天衡所担任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对天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天衡所为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尤其中小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拟聘任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信誉,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所为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所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

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2半年度、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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