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240万股,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160,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5,066,970.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日到位。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318.80万元,各项目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3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专户存储金额(元) |
1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 | 9550880007206700372 | 481,136.08 |
2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 78150188000204321 | 4.79 |
3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免税大厦支行 | 4000053629100274843 | 0 |
4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 | 443066467013001032987 | 0 |
5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 | 44250100002900001959 | 1,102,423.59 |
6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11223325216800002 | 79,514.90 |
7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 8110301012800527796 | 0 |
8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 | 9550886704873000104 | 33,000.96 |
9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 78150188000211044 | 7,080.65 |
10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 | 44250100002900002112 | 11,565,375.82 |
11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13226700961700001 | 31,456.56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318.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
(四)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六)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6日
附表: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4,190 | 39,076.5 | 223.00 | 3,615.77 | 9.25%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42,250 | 37,276.76 | 0 | 11,694.73 | 31.37%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7,000 | 37,000 | 0 | 37,008.31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23,440 | 113,353.26 | 223.00 | 52,318.8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23,440 | 113,353.26 | 223.00 | 52,318.8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