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日海智能2021年度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4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5,066,97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6月4日出具《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投入金额 |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65,555.64 | 39,076.50 | 3,615.77 |
研发中心及信息 | 深圳日海物联技 | 70,689.00 | 37,276.76 | 11,694.73 |
化系统升级项目 | 术有限公司 | |||
补充流动资金 | 37,000.00 | 37,000.00 | 37,008.31 | |
合计 | 173,244.64 | 113,353.26 | 52,318.80 |
注:部分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2020年9月,公司已完成置换先期投入。
2、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34.37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1,134.37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并已将其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假设公司本次全额使用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以内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估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2,61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韩昆仑 | 唐 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