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0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在2020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3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3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预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二)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调整2020年度向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三)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四)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五)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六)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七)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变更财务负责人、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八)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九)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十)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变更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十一)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对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并对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定期报告的内部审计报告、聘任审计部经理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建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以及列席公司中高层述职会议、年度总结会议及相关的专题会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202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努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deliangsong@snai.edu。
独立董事:
宋德亮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