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此外,日海智能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查阅了日海智能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并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海智能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日海智能填写的《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日海智能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