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日海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 2020年12月14日

日海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日海智能股票代码:002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中心A座6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至5%以下

签署日期: 2020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日海智能、公司、上市公司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信托计划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管计划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信瑞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持股数量从19,278,019股减少为18,719,919股,持股比例从5.1490%变为4.9999%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0612543702。

3、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4、法定代表人: 李永东

5、成立日期: 2014年3月17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7、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在日海智能任职情况
李永东董事长中国
朱彦董事/总经理中国
吴京林董事中国
杜海峰董事中国
王薇董事中国
张磊董事中国
李方独立董事中国
岳彦芳独立董事中国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张青独立董事中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管理,并全额认购华润信托设立的“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中的A类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作为资产管理人设立的“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4日,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股份558,100股,成交价格为13.2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91%。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8,719,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已于2018年5月18日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流动性需要而减持其持有的日海智能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披露日起3个月内股份减持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股份558,100股,详见下表:

变动时间成交股数(股)成交比例成交均价(元/股)成交方式
2020.12.11280,1000.0748%13.41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14278,0000.0743%13.16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558,1000.1491%13.28-

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9,278,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90%。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8,719,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19,278,0195.1490%18,719,919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日海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日海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被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永东

签署日期:2020年 12月14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
股票简称日海智能股票代码002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9,278,019股。 持股比例:5.149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8,719,919股。 变动数量:558,100 股 变动比例:0.14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永东签署日期:2020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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