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日海智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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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3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公司已将上述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润达泰、润达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锡玉翔、持股5%以上的股东珠海九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签署协议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与地方国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对双方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和文旅、交通运输及城市更新领域的产业协调、资源共享等战略合作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股东战略合作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耿利航 项立刚 宋德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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