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_公司公告_日海智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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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本页无正文,系《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项立刚 宋德亮 耿利航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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