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_公司公告_东方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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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7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总裁辞职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基于个人原因,刘伟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总裁空缺期间,由公司副总裁刘晓峰先生代为履行总裁及法定代表人职责,刘伟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扈纪华)(刘雪亮)
(孙燕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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