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岩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何巧玲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由于公司采用微信发送的会议材料文件格式不受手机支持,无法查阅。经重新发送材料后,由于时间紧迫,本人没有必要且充分的时间了解会议中相关材料,本人不便对会议内容发表意见,故将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表决弃权票。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何巧玲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由于公司采用微信发送的会议材料文件格式不受手机支持,无法查阅。经重新发送材料后,由于时间紧迫,本人没有必要且充分的时间了解会议中相关材料,本人不便对会议内容发表意见,故将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表决弃权票。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关于2021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