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_公司公告_东方园林: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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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秉持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07,583.87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8,724.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36,307.87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73%。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公司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2021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扈纪华)(刘雪亮)
(孙燕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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