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巧女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115 号
何巧女:
2020年7月7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平仓及减持预
披露的公告》称,你所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被平仓减持和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2021年5月20日,东方园林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进展及继续被动减持预披露的公告》,你所持有东方园林的股份持续被平仓减持。自2020年预披露减持计划期间届满至本次减持预披露满15个交易日前,你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累计被动减持4,685,600股,占东方园林总股本的0.17%。你作为东方园林持股5%以上股东,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及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加强规则学习,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