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49263.SZ证券简称: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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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2021年6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首创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首创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说明及公开披露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首创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首创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一、受托管理的债券情况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三、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九、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受托管理的债券情况截至2020年末,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首创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
东林G1,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20东林G1(149263.SZ) | |
债券名称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2020年8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2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
债券期限 | 5年(3+2) |
发行规模 | 10亿元 |
债券利率 | 5.20% |
计息方式 |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付息日 | 2021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2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担保方式 | 本次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
发行时信用级别 | 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 |
跟踪评级情况 | 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A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OrientLandscape&EnvironmentCo.,Ltd法定代表人:刘伟杰注册资本:268,546.2004万元人民币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2年7月2日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间:2009年11月27日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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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号院
号楼邮政编码:100015电话:
86-10-59388886传真:
86-10-59388885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orientscape.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16928R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测绘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状况发行人致力发展生态、环保和循环经济三大业务,业务类型主要包含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危废处置、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领域。2020年发行人持续围绕“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三大核心主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生态治理技术与科技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下行的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蔓延的复杂形势为发行人开展业务和转型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发行人在董事会和全体高管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发行人积极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搭建了生态、环保和循环经济三大业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产业链条。此外,发行人进一步优化人员架构与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费用控制初达成效。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7.26亿元,同比增
长7.28%,但由于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归属于上市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4.9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成本构成如下:
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72,553.54 | 100% | 813,319.72 | 100% | 7.28% |
分行业 | |||||
工程建设 | 447,812.81 | 51.32% | 754,684.76 | 92.79% | -40.66% |
产品销售 | 2,037.11 | 0.23% | 1,880.76 | 0.23% | 8.31% |
环保业务 | 403,076.66 | 46.20% | 34,881.62 | 4.29% | 1055.56% |
设计规划 | 15,823.05 | 1.81% | 13,423.35 | 1.65% | 17.88% |
苗木销售 | 7.68 | 0.00% | -806.80 | -0.10% | 100.95% |
其他业务收入 | 3,796.23 | 0.44% | 9,256.04 | 1.14% | -58.99% |
分产品 | |||||
市政园林 | 162,754.08 | 18.65% | 245,445.46 | 30.17% | -33.69% |
水环境综合治理 | 209,623.54 | 24.02% | 375,985.04 | 46.23% | -44.25% |
全域旅游 | 75,435.18 | 8.65% | 129,288.60 | 15.90% | -41.65% |
土壤矿山修复 | 0.00 | 3,965.65 | 0.49% | -100.00% | |
设备安装及销售 | 2,037.11 | 0.23% | 1,880.76 | 0.23% | 8.31% |
固废处置 | 33,060.08 | 3.79% | 34,881.62 | 4.29% | -5.22% |
工业废弃物销售 | 370,016.58 | 42.41% | 0.00 | ||
设计及规划 | 15,823.05 | 1.81% | 13,423.35 | 1.65% | 17.88% |
苗木销售 | 7.68 | 0.00% | -806.80 | -0.10% | 100.95% |
其他业务收入 | 3,796.23 | 0.44% | 9,256.04 | 1.14% | -58.99% |
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工程建设 | 劳务 | 152,564.83 | 21.25% | 283,965.52 | 49.52% | -46.27% |
工程建设及苗木销售 | 苗木 | 62,372.36 | 8.69% | 86,387.75 | 15.07% | -27.80% |
工程建设 | 材料 | 20,115.34 | 2.80% | 51,572.81 | 8.99% | -61.00% |
工程建设 | 机械及土方 | 38,611.82 | 5.38% | 46,764.67 | 8.16% | -17.43% |
工程建设 | 经费及其他 | 27,461.75 | 3.83% | 53,403.53 | 9.31% | -48.58% |
设计规划 | 人力成本 | 3,576.31 | 0.50% | 9,073.72 | 1.58% | -60.59% |
设计规划 | 其他成本 | 4,956.93 | 0.69% | 8,824.41 | 1.54% | -43.83% |
环保业务 | 人工 | 2,774.72 | 0.39% | 2,693.67 | 0.47% | 3.01% |
环保业务 | 折旧 | 3,857.97 | 0.54% | 4,187.15 | 0.73% | -7.86% |
环保业务 | 能源 | 1,472.45 | 0.21% | 1,167.03 | 0.20% | 26.17% |
环保业务 | 材料 | 392,847.31 | 54.72% | 16,236.36 | 2.83% | 2319.55% |
环保业务 | 其他 | 5,188.85 | 0.71% | 5,097.01 | 0.89% | 1.80% |
其他业务 | 劳务、材料等成本 | 2,115.44 | 0.29% | 4,048.87 | 0.71% | -47.75% |
合计 | 717,916.08 | 100.00% | 573,422.49 | 100.00% | 25.20% |
(三)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状况根据发行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为
453.7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3.58%,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2.9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76%。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7.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8%,实现净利润-4.8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08.92%。发行人2020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末 | 2019年度/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流动资产合计 | 2,777,121.79 | 2,781,701.63 | -0.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60,790.62 | 1,599,448.49 | 10.09% |
资产合计 | 4,537,912.41 | 4,381,150.12 | 3.58% |
流动负债合计 | 2,350,824.03 | 2,610,288.22 | -9.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57,771.06 | 501,940.35 | 70.89% |
负债合计 | 3,208,595.09 | 3,112,228.57 | 3.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29,317.32 | 1,268,921.55 | 4.76% |
营业收入 | 872,553.54 | 813,319.72 | 7.28% |
利润总额 | -56,270.46 | 7,821.96 | -819.39% |
净利润 | -48,917.05 | 4,411.23 | -120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22.25 | -132,747.08 | 43.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545.03 | -62,022.86 | -10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136.56 | 192,263.55 | 27.5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937.46 | -2,497.56 | 1779.14% |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东林G1于2020年
月
日发行,发行规模为
亿元。
东林G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资金用途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其中
亿元归还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金融机构借款、偿还绿色产业项目的应付票据、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东林G1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7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29,6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东林G1于2020年
月
日发行,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已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等,并进行专项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运作情况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一致。
东林G1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户名: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632302475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东林G1募集资金的支付、划转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进行。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发行人已制定并执行偿债保障措施,偿债意愿明确。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合计
116.06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
40.18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
75.88亿元,到期银行贷款均按期偿还。发行人经营良好、发展稳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较好的合作共赢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顺畅。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为
15.22亿元,发行人偿债能力强,可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次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本次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为
东林G1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
(
)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首创证券担任
东林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首创证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
)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发行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
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
)严格信息披露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中证协及有关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东林G1偿债保障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根据以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东林G1偿债保障措施均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东林G1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2020年
月
日开始计息,2021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
月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作为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债券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对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按时出具必要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报告期内,
东林G1不涉及利息支付、本金偿付问题。
九、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无。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约定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无。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高管变动2020年
月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冯君先生、郭朝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
2020年
月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玉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