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_公司公告_东方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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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扈纪华)(刘雪亮)
(孙燕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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