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_公司公告_东方园林:关于为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7年4月18日

东方园林:关于为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德兴军”)的生产经营和技改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临汾德兴军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临汾德兴军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临汾德兴军向中关村租赁申请1,100万元的融资租赁款,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临汾德兴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临汾德兴军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临汾德兴军可用担保额度为8,9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18日

3、注册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韩村北大街一号

4、法定代表人:江博新

5、注册资本:2656.40795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销售:废金属、旧车回用件;废旧物资回收;闲置设备收购、寄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谷振军持股25%。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科 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824.608,016.55
负债总额7,496.817,431.17
净资产327.79585.38
或有事项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科 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
营业收入463.542,695.83
利润总额-257.86-447.09
净利润-257.59-434.1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0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临汾德兴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风险控制措施:

(1)临汾德兴军以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2)临汾德兴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30,136.77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9.30%,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5.07%,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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