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近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经与何巧女女士确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冻结日期 | 解冻日期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何巧女 | 否 | 32,695,400 | 3.75% | 1.22% | 2020-8-10 | 2023-8-9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2、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3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871,296,5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4%。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334,387,625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3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45%。
二、股东股份冻结的原因
何巧女女士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于2018年4月20日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涉及质押公司股票22,800,000股,由于何巧女女
士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