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_公司公告_东方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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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为平果东控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的市场融资能力,满足项目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虽然其他持股比例小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担保和反担保,但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了解项目公司的日常建设和财务状况,政府资信状况良好,支付能力较强,平果东控建设具有实际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只是在项目建设期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扈纪华)(刘雪亮)
(孙燕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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