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_公司公告_北新路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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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2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首席合伙人为吕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拓合伙人99人,注册会计师3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0人。2024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收入总额32,26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4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41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3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6,485.1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3次4次5次
自律处分

永拓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监督管理措施3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永拓进场审计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永拓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永拓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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