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日15: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 票提案 |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1.01 | 选举张联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钟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杨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1.04 | 选举王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陈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郑步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7 | 选举戴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2.01 | 选举聂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路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毛凌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4 | 选举洪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林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许有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3 | 选举马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3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中注明“洋河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和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12:00、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102室(洋河股份证券部)。
4、登记资料:(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4:30至15:15,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15:15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核对。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传真:0527-84938128电子邮箱: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4 投票简称:洋河投票
2、填报表决选举票数:
提案一、提案二、提案三属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
1.01 | 选举张联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钟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杨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王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陈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郑步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7 | 选举戴建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2.01 | 选举聂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路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毛凌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洪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林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许有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3 | 选举马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