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达)
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4次,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从战略规划、管理等角度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分析,并能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2.28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4.27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关于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2.6.29 | 1、关于转让西安美盈森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8.16 |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0.14 | 1、关于佛山美盈森部分土地被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借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或通过专门安排时间,现场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准备。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本人特别关注公司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积极要求公司用好募集资金。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发展战略和规划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uowd@cdi.com.cn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万达2023年4月14日
(刘纯斌)
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3次,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从财务、管理等角度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分析,并能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2.28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4.27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关于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2.6.29 | 1、关于转让西安美盈森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8.16 |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0.14 | 1、关于佛山美盈森部分土地被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借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或通过专门安排时间,现场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准备。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本人特别关注公司担保、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积极要求公司用好募集资金、并防止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形损害公司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公司经营层及签字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ucb@sina.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纯斌2023年4月14日
(谭伟)
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5次,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从法律、管理等角度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分析,并能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2.28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4.27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关于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2.6.29 | 1、关于转让西安美盈森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8.16 |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0.14 | 1、关于佛山美盈森部分土地被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借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或通过专门安排时间,现场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准备。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对外担保、资产处置等,积极要求公司按要求做好对外担保风险控制。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积极与公司及中介机构沟通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36493138@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谭伟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