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002303)_公司公告_美盈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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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郭万达)

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出席2次,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从战略规划、管理等角度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分析,并能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1次(由于个人参加深圳市人大会议、出差等原因,书面请假2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21.3.8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3.29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4.151、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4.26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8.27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借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或通过专门安排时间,现场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准备。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积极要求公司用好募集资金。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发展战略和规划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其他工作

2021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uowd@cdi.com.cn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2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万达2022年4月27日

(刘纯斌)

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出席2次,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从财务、管理等角度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分析,并能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21.3.8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3.29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4.151、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同意
立意见
2021.4.26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8.27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借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或通过专门安排时间,现场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最新动态,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准备。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积极要求公司防止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形损害公司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公司经营层及签字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其他工作

2021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ucb@sina.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2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纯斌2022年4月27日

(谭伟)

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出席2次,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从法律、管理等角度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分析,并能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21.3.8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3.29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4.151、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同意
立意见
2021.4.26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8.27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借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或通过专门安排时间,现场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关注外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准备。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积极要求公司按要求做好对外担保工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积极与公司及中介机构沟通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2、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3、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其他工作

2021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36493138@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2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谭伟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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