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2-00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2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10:00起,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治军、黄琳、郭万达、刘纯斌、谭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充分发挥公司良好资信状况优势,节余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6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授信额度 | 拟申请授信方式 | 拟申请授信期限 | 拟申请授信业务种类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境内分支行) | 不超过5亿元 | 信用、担保 | 不超过两年 |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 不超过1.5亿元 | 担保 | 不超过两年 |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境内分支行) | 不超过5亿元 | 信用、担保 | 一年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不超过4.5亿元 | 信用、担保 | 不超过两年 |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不超过0.5亿元 | 担保 | 不超过两年 |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不超过0.6亿元 | 担保 | 一年 | |
7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所有分支机构) | 不超过1.5亿元 | 信用、担保 | 一年 | |
合计 | 不超过18.6亿元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最终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自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负责相关协议及合同的签署。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