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115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2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10:00起,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的董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4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相关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充分发挥公司良好资信状况优势,节余财务成本,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6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授信额度 | 拟申请授信方式 | 拟申请授信期限 | 拟申请授信业务种类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不超过2.5亿元 | 信用/担保 | 一年 |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不超过2.9亿元 |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境内分子行) | 不超过4.2亿元 | |||
4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 不超过1亿元 | |||
合计 | 不超过10.6亿元 |
2、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1500万欧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该笔授信出具保函,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前述授信业务的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自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负责相关协议及合同的签署。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期审议通过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即将到期,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要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具有保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本次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