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002302)_公司公告_西部建设: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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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奋敬业,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专项意见;重点对公司投资、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增强了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八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等12个议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九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十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15 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等5个议案。

5.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4个议案。

6.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议案》等4个议案。

7.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十四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管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等2个议案。

8.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2个议案。

9.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外部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回购到期15亿元债转股方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5个议案。

10.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联合竞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均及时登载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机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企业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是为了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发展,风险可控,符合交易的规则。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客观、真实。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风险领域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紧密结合上市公司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切实履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职工和企业利益,保障资产保值增值,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学习《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章制度。

2.认真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

3.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保持与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有效沟通。

4.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5.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

6.强化对重大经济业务的监督力度。

7.尽职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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