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较好地控制风险,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根据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其存在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形。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海霞廖中新杨波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