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x.com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821,994.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27,939,535.62元,资本公积为1,949,701,621.8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757,523.91元,资本公积为1,863,214,401.80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819,555.31 | 59,421,267.96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137,478,74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821,994.12 | 76,908,851.32 | 126,927,112.4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7,939,535.6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0,757,523.91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240,823.2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7,478,744.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8,885,985.9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6,719,567.47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备注: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实际分红金额的差异值为实际分派现金红利时,“分”以下金额舍尾处理所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