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43 号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显示,你公司2020年度与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合计14,718.72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占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94%。你公司未能对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2.1条、2.7条、第10.2.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