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1年度公司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1年度公司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公司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审核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