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审慎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具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进场审计前对审计范围、时间安排、报告目标等事项制定了详细且全面的审计工作方案。方案围绕着重点审计领域及重大事项展开,包括销售收入确认、存货成本管理与核算、关联方交易、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套期保值等重要项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既定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程序,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实施审计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沟通,通过对其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内审监察部及财务部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本部办公大楼进行进场前的现场沟通,双方就2024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范围,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沟通函的意见,在审计小组进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听取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并就年审关注点或事项发表相关意见,并将相关意见传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各项支出符合公司制度规定,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公允,真实,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财务报告及其他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及内部管理控制情况等,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其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审计相关工作。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