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002297)_公司公告_博云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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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公司对原《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8月)。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及履职待遇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聘任协议及业绩考核任务书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完善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国资委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及公司2023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公司拟定了博云新材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聘任协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任务书。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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