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应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根据《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及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进行了确认。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