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董事会提名梁旭先生、吴亮先生、吴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董事会提名彭陈先生、闫艳女士、谢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谢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梁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到安徽东风塑料厂工作,历任团委书记、宣传科长、党办主任和制品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等职;1998年起历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塑厂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等职;201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21日至2019年6月4日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梁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旭先生持有22.5万股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2、吴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合肥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分厂厂长,美的冰箱事业部制造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亮先生持有20万股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3、吴海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复旦大学EMBA,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分行审批中心主任,广东南粤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2019年至今任复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吴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吴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海峰先生在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卢大光先生控股的复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职务,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彭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生,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海事学院轮机系团总支书记;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江苏海事学院轮机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苏海事学院航海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1月至今任江苏海事学院轮机学院辅机教研室主任。2021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陈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陈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5、闫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金融法硕士学位,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金融财务方向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委副书记、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聘公益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指导教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证券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闫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闫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6、谢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交所董秘资格。2007年7月至2016年2月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赣州盛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赣州德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