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30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 子议案数(9) |
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2.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2.04 | 《关联交易制度》 | √ |
2.05 | 《对外担保制度》 | √ |
2.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2.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2.08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 | √ |
2.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梁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3.02 | 选举吴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3.03 | 选举吴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4.01 | 选举彭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4.02 | 选举闫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4.03 | 选举谢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21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示: 1、上述第 3-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交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楼2410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121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其、陈洁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0512-65073880
传真:0512-65073400
电子邮箱:jie.chen@szhssm.com.cn
5、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 子议案数(9) | |
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2.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2.04 | 《关联交易制度》 | √ | |
2.05 | 《对外担保制度》 | √ | |
2.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2.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2.08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 | √ | |
2.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表决意见(请填写股份数)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梁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3.02 | 选举吴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3.03 | 选举吴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4.01 | 选举彭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闫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3 | 选举谢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