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3,113,109.1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311,310.9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10,103,521.31元,扣除202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22,308,774.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89,596,545.54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1,812,9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29,745,03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
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